日期:2022年06月17日
       上海报道, 2月24日, 松都基础投资有限公司(600077.SH, 下称“松都股份”)公告, 近日收到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以下简称“松都股份”)的来函。 简称浙江证监局)。 《关于采取措施向松都基业投资有限公司及相关负责人发出警示函的决定》(以下简称《警示函》)。 《警示函》显示, 因实际回购金额仅占公司回购计划下限的6.15%, 未履行相应决策程序未变更或豁免, 与本次回购有显着差异 计划。 公司董事长、总裁于建武、董事会秘书郑锡良接受浙江证监局出具的警示函监督管理, 并记入诚信档案。 相关负责人在诚信档案中记载的《警示函》显示, 2021年1月22日, 松都股份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 称不考虑该方案, 经董事会批准。 12个月以上, 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票, 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1.3亿元, 不超过2.6亿元。 然而, 2022年1月22日, 公司发布《关于未按时完成回购并终止回购公司股票的公告》, 显示回购期内共回购262.5万股, 回购金额为799.98万元。 回购金额仅占公司回购计划下限的6.15%。 浙江证监局认为, 松都此举未履行相应的变更或豁免决策程序, 与回购方案存在显着差异, 未披露股份回购方案无法如期执行的风险信息 及时和充分的方式。 《警示函》称, 公司及相关人员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条、第四条的规定, 当事人、收购人及上市公司承诺并履行了本条的相关规定。 15、公司董事长、总裁于建武、董事会秘书郑锡良对上述违规行为承担主要责任。 因此, 浙江证监局决定采取对两人出具警告信的监督管理措施, 并记入诚信档案。 两者应当在收到本决定书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松都股份表示, 公司及相关人员对浙江证监局《决定书》指出的问题高度重视。 规范经营意识, 不断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 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 关于终止回购的原因、公司收到《警示函》及诚信档案记载的两名责任人对公司的影响、外部环境好转是否重启回购计划、 公司经营好转, 《华夏时报》记者通过电话或向松都董事会秘书室、证券事务部及品牌相关人士致电或发送采访提纲,